查看原文
其他

我为群众办实事 | 为您解忧,法院办了这些“小事儿”③

重庆江津法院 重庆江津法院 2022-12-06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江津法院以满足群众法治需求为出发点,以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为落脚点,多措并举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



01

多元化解促和谐  诉源治理解民忧



近日,江津法院副院长熊晓莉与特邀调解员刘年坤一行来到李市镇,在社区成功化解一起土地流转纠纷案件,曹某等19名农户现场拿到了追讨已久的租金。


周某是江津区李市镇的花椒种植户,为扩大经营规模,于2017年年底与当地曹某等19名农户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将40余亩荒山用于花椒种植。但由于花椒销售收入远低于预期,周某无法及时支付租金。曹某等19名农户追讨租金无果后,将周某诉至江津法院,要求支付欠付租金、赔偿损失,同时要求解除土地流转协议。


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接受诉状登记后,立即开展诉前分流工作,得知情况的熊晓莉副院长决定进村开展调解。


▲农户领取案款


调解当日,熊晓莉副院长分别从情、理、法的角度为纠纷双方释法明理。经过反复磋商,双方达成一致,周某当场兑现欠付的租金并继续承租曹某等农户的土地。双方就后续的租金支付问题也达成了一致,并共同申请司法确认。



02

送法进企业  普法助发展



日前,江津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崇敏率队走访玖龙纸业(重庆)有限责任公司、威马农机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走出去”,为企业提供精准化司法服务。



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江津法院主动向企业“送法”的形式很好,为企业解决了一些实实在在的法律难题。江津法院走访人员表示,为市场主体提供法治化营商环境,是新发展格局下人民法院重要职责担当之一。江津法院将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立足司法职能,探索实施更有针对性的司法服务,共同努力构建稳定、公平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03

商会调解“第一案”:五人拿到工资款



日前,江津法院第六人民法庭干警与特邀调解员共同化解一起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促使当事人当场兑现工资款项3.2万元。


2018年,案外人阳某组织李某、柏某等10余人到重庆某金属制品公司做工。完工后,该公司迟迟未支付工资款项,李某、柏某等5人遂将该公司起诉到江津法院。


立案后,第六人民法庭干警立即通知双方开展调解。最终,被告当场向李某、柏某等5人转账支付共计3.2万元。据悉,该案是第六人民法庭邀请双福新区商会入驻调解的“第一案”,实现了“开门大吉”。



04

运用两项机制  助力辖区社会治理



为了确保“一街镇一法官”工作机制、“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调机制落实落地、发挥实效,近日,江津法院第一人民法庭邀请了贾嗣、西湖、夏坝、杜市、广兴五镇的政法委、派出所、司法所就两项工作机制的具体对接工作召开座谈会。


会上,杨军庭长介绍了江津法院第一人民法庭近三年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与会人员就单位工作进行了介绍,并表示“一街镇一法官”“一庭两所”工作机制继承和发展了“枫桥经验”,建议在各镇建立矛盾化解指挥中心,将镇、村、社的矛盾化解人员与工作纳入规范渠道,各镇及两所主动与人民法庭加强对接,利用一庭两所优势资源对村社矛盾化解力量进行培训,各镇与法庭、法庭与两所之间形成季度交流机制等。



05

“千里”执行  为农民工讨薪



日前,在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执行案件中,江津法院执行法官远赴海南省采取强制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兑现农民工工资。


2017年5月,申请人杨某、罗某、袁某等十余人经被执行人郭某介绍组织在成都的工地做工。工程完结后,被执行人拖欠民工工资10余万元一直未兑现。2020年5月,讨薪未果的工人向江津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中被告与工人达成调解,承诺同年12月付清。时间届满,被执行人仍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工人们迫于无奈向江津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迅速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和其他财产情况,发现被执行人银行账户上没有可供执行存款,被执行人也拒不到法院报告财产情况。但经核实,被执行人在海南省有住房一套,执行法官立即跨省前往海南,对被执行人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并作出司法评估,拟通过司法拍卖兑现被执行人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被执行人在得知该情况后,主动与承办法官联系,积极筹措款项,兑现拖欠工资4万余元,并承诺于今年内支付剩余部分。




戳下方图片

了解更多精彩内容

江津法院开展“三个规定”“万长”大宣讲

江津法院召开查纠整改环节情况通报会暨班子成员承诺会

送法进园区,为企业献上“法律大餐”




素材来源:综合自各相关部门

编辑:“法庭内外”新媒体工作室

分享、点赞、在看,记得3连喔,亲!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